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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認證
工程認證
原軍事工程學系通過97學年度中華工程教育協會(IEET)工程教育認證
本系於民國98 年接受中華工程教育協會(IEET)工程教育認證
本系於民國100年接受中華工程教育協會(IEET)工程教育認證
本系於民國104年接受中華工程教育協會(IEET)工程教育認證(有效期限:2015.08.01~2018.07.31)
![]() ![]() 教育目標 環境資訊及工程學系是由應用物理學系氣象組、測繪工程學系及軍事工程學系整合而成的系所,大學部包含大氣科學組、空間科學組及軍事工程組,並對應三個碩士班:大氣科學碩士班、空間科學碩士班及軍事工程碩士班。本系為國內唯一以環境資訊與防護工程科技為教學研究重點之學系,而「災害防救法」中明文規定發生重大災害時,國軍部隊應主動協助災害防救,國防部並據此訂定「國軍執行災害防救辦法」。總統馬英九先生更指示「今後國軍要把災害防救做為中心任務,國軍在戰略、戰術、兵力結構、預算、機具、裝備都該納入防災救災的考慮」。因此本系為達成國軍建軍備戰與災害防救的使命,特擬定本系教學研究發展目標為:
(1)國軍天然災害防救災;
(2)軍事工程防護技術;
(3)戰場環境資訊。
同時積極與國防部、三軍司令部、軍備局等單位共同合作,針對國軍未來防衛作戰及天然災害防救實需開發相關技術,以確立本系在國防體系之災害防救、戰場環境資訊與防護技術之教學與研究上不可取代之地位。
本系稟承本校「建構哲學、科學、兵學三位一體教育環境,並與國際接軌成一流軍事學府」之願景及本院「培養允文允武、術德兼修之國軍「戰鬥及技術勤務」人才」的教育目標,經教師、學(員)生與系諮詢委員多次討論,訂定系教育目標為「培養允文允武、術德兼修且具有空間科學、大氣科學或軍事工程專長之人才」。為對外及對內宣導教育目標,除於招生簡章及系所簡介摺頁中強調本系的教育目標,在本系官網內,亦設有教育目標等說明可供查詢。此外,在每學期對系上所有學生舉辦之工程教育認證說明會中,亦會說明本系的教育目標。
學生本系配合校、院之教育理念,為達成「培養允文允武、術德兼修之國軍『戰鬥及技術勤務』人才」之教育目標,在發展策略上,除了秉持培養國軍武器系統之保養維修與生產製造人才的傳統外,更配合本院創新推動全人教育及軍官人格養成教育的理念及作法,以全人教育考核模式型塑未來軍官。以學生「畢業時要具備什麼樣的知識與能力」以及「畢業時要成為什麼樣的人」為本院規劃、執行與考核軍官養成教育的核心問題。因此以完善的普通學科之「課程設計」、嚴謹的「教學品質」、健全的「學習輔導」,使學生在課堂內能獲得最妥善的學術薰陶;以完整的「人格發展制度」內含「軍事學術科」、「榮譽制度」、「實習幹部制度」、「年班制度」、「校規」及「體能與戰技」,使學生在課堂外同時養成強健的體魄及領導的才能。
學生從高中職畢業後進入本系修習至畢業,依序歷經入伍教育、新生教育、學年教育、愛國教育等四階段教育。所有學生不論軍費或自費,每階段都須通過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教育,四階段教育必須全數通過才能畢業,茲將四階段教育重點敘述如后:
(1)入伍教育:
所有軍事院校入學新生統一於陸軍官校訓練八週,使學生接受「由民轉軍」的基礎訓練,成為合格的士兵。
(2)新生教育:
新生於入伍教育結業後,返校即施以新生教育,至次年三月第二週為止。新生在此階段除接受教育計畫第一學年的課程外,還面臨新生養成制度、新生紀律條款、新生認養制度,以及新生輔導活動、體能訓練、假日留訓等活動。在生活、課業、儀態、體能方面都將受到學長嚴格的要求及多元的輔導,期使新生在承受此階段的壓力後,更有能力面對各種逆境,以培養其「對挫折的容忍力」,促使新生通過基層戰士的必備經歷與考驗。
(3)學年教育:
新生教育完成後在隔年花季懇親會當天(三月第二週),經由公開的儀式,正式授予新生「榮譽徽」,並解除「新生養成制度」的管理,而正式成為本院一年級學生,開始接受學年教育。此階段學生將以榮譽制度、實習幹部制度、年班制度、教育計畫、國防大學學員生手冊、學生生活管理規定為核心指導,進行學習接受規範。學年教育內又分為學年階段及暑期訓練階段。
(4)愛國教育:
為堅定愛國信念,增進愛國情操,並培養精誠團結、同仇敵愾、刻苦耐勞、冒險犯難之精神,學年教育完成後於畢業前,所有軍事基礎院校應屆畢業學生將統一於陸軍軍官學校訓練一週。
基本上,教育計畫之學分課程可傳授基礎專業學能。課程作業、專題實作與實作競賽可訓練實務技術能力,以達成「專長」教育目標。基本教練、體育、政治教育及暑期訓練課程可培養軍事專業素養與武器裝備相關之實務經驗,以達成「允文允武」教育目標。但「術德兼修」教育目標必須透過「生活教育」的妥善規劃才能落實,以自我管理方式,藉由實習幹部制度及榮譽制度等生活教育的訓練與薰陶,相關的規章、制度與系教育目標之關聯。
![]() 教育整體架構圖
教育成效及評量本系學生核心能力的建構流程與教育目標的建構流程相同,主要是以校院的發展目標為依據,以工程教育認證核心能力的基本規範為準則,由系的工程教育認證推動小組先行初步擬定後,與全體師生、畢業校友及系諮詢委員等充分討論,再由系工程教育認證推動小組修正訂定,之後再經過系課程規劃小組會議與系務會議的討論後通過。
本系在制定學生於畢業時所應具備之核心能力,經過系務會議提案討論,認為現行AC2004+所規範之八大核心能力,亦為我學生畢業所需之核心能力
(1)運用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的能力;
(2)設計與執行實驗,以及分析與解釋數據的能力;
(3)執行工程實務所需技術、技巧及使用工具之能力;
(4)設計工程系統、元件或製程之能力;
(5)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的能力;
(6)發掘、分析及處理問題的能力;
(7)認識時事議題,瞭解工程技術對環境、社會及全球的影響,並培養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
(8)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經全體老師學員生共同討論及系諮詢委員會諮詢,最後經由系務會議通過本系大學部學生畢業時應具備的八項核心能力,相關資料除公佈於本系網頁與佈告欄外,並召開說明會向全體老師及學員生說明。
因應EAC2014規範之核心能力規範項目做了修訂,經系務會議討論,本系核心能力亦同步修訂,並由諮詢委員討論及工程認證推動小組修訂後,經系務會議通過本系大學部核心能力項目及其內涵,各個能力的細項說明進一步闡述核心能力的精神、達成核心能力的作法及方式。透過本系大學部修業中多元的教育及訓練,更能有效地培養學生具備相關的核心能力,進而展現本系教育的成效。
環境資訊及工程學系核心能力
課程組成 本系為國內唯一大氣科學、空間科學及軍事工程等三領域之特有科系,以因應國軍在戰場環境、災害防救、軍事防護等之需求。本系學生除接受一般大學教育的科技專業知識之外,尚需接受包括部隊實習、體能訓練、領導統御、基本教練、莒光日電視收視、讀訓等課程之訓練,以培養軍人特質、型塑軍官儀態。本系大學部規劃符合教育部訂最低應修128學分之基礎專業課程、通識課程及其他相關正式課程,輔以「軍官養成與全人教育」之人格發展教育課程、軍事教育訓練課程及體能戰技課程,課程規劃多元且全面,更能配合達成本系之教育目標。
本系課程規劃係為達成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而設計,由系課程設計委員會依照教育目標、核心能力、系諮詢委員會及相關問卷回饋建議予以訂定,並由教師編纂課程規劃表,交由系務會議審查,送院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再送校課程設計委員會審查通過(院課程委員會、校課程設計委員會審查意見由承辦單位綜整後,於會議前會辦各系討論後於會議中回覆),呈國防部核定年度教育計畫。
為求課程規劃能達成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本系系務會議及系課程委員會多次開會討論教育計畫內課程之組成、各課程之課程規劃表,並增刪課程、修正修課規定,以確保每位學生於畢業時能具備本系所訂之八大核心能力。透過本系課程設計與學生核心能力養成方法,本系教育計畫內之課程均與學生核心能力息息相關,以確保學生核心能力之培育,本系課程規劃亦均滿足EAC 2014工程教育認證規範。
103學年參酌校課程設計委員會校外委員審查意見及院部工作會報主席指裁示,經由多次系務會議與系課程設計委員會開會研討並修訂舊年班教育計畫,增加多門針對工程實務能力所需之實作/實習課程,經104年3月11日院課程委員會審查與校課程設計委員會審查,訂定本系大學部108年班及碩士班106年班教育計畫。經由上述之過程,本系大學部自106年班起最低畢業學分為131學分。
課程規劃流程詳
![]() 教師
本系現有專任教師共計14員,包含副教授7員、助理教授6員、講師1員。專任教師中助理教授以上師資共計13員,佔全系師資的93%,1位講師目前在國内大學修讀博士學位。
本系專任師資中有86%的教師具有軍職背景 (現役上校5位、中校2位、少校2位、上尉1位,退役軍官2位,合計12員),學經歷俱佳,不僅可提供學生課業指導外,亦可提供學生軍旅生涯輔導。
下表為103學年度教師專業分析表,師資專長涵蓋本系大氣科學、空間科學及軍事工程三個分組,可支援所開設課程。98-103學年度教師工作量統計表,因本校為教學型軍事學府,故仍以教學的比重較高。98-103學年度教師授課時數統計,顯示本系專任教師每週平均授課時間至少12小時。
103學年度教師專業分析表
儀器與設備 本系現有之實驗/實習教學場所及辦公/會議場所等空間詳細資料彙整如下表。實驗/實習教學場所包括土壤力學實驗室等計13間,分佈於第一教學大樓(理學大樓)、第二教學大樓(工學大樓)、第三教學大樓(軍備大樓)、研究大樓及編繪館等五處,其室內面積計2019 m2;而辦公/會議場所則包括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組長辦公室、會議室、圖書室、教師研究室、研究生研究室、討論室等,主要位於第二教學大樓內,面積計810 m2,合計總室內樓地板面積為2829 m2。上述空間均十分充裕,能充分有效支援學生學習與論文研究、老師教學與學術研究、及系務推動與執行等工作與活動,以配合及確實執行所擬定之課程規劃,而達到本系之教育目標。
實驗(實習)教學場所雖分布於五棟大樓中,但對於實驗(實習)等教學活動不會造成任何限制,而師生間亦能進行充分的交流與溝通;為集中教學資源並減少實驗室管理人力,本系已著手規劃進行實驗(實習)場所之整合工作,亦已在未來校園整體規畫中,建議以系館形式,依空間特性、互動需求與環境動線等考量因素,規劃行政、教學及研究等空間。而有關教室之使用,則由本校教務分處依各系開課狀況、修課人數及用途,規劃安排或與系上協調上課之教室地點。
實驗/實習場所空間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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